关于清理2011年度校级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15-05-22   浏览次数:257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处将对2011年立项的校级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未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1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上述项目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按《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结题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提交的一律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1份;
(2)《鉴定结项书》一式3份;
(3)项目成果: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一式3份;
以上结题材料纸质版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办(
行政楼313室),联系人:付蓉   电话:2055500

附件:1、验收申请表.doc     

      2、鉴定结项书.doc     

      3、校级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申请结项的修改补充规定.docx
      4、清理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