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米会龙  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次数:1242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哲学社会科学总体规划和相关管理规定,2017年度兵团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遵循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大政方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兵团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和发挥特殊作用,着力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创新理论体系,探索实现路径、破解发展难题,服务工作大局。

二、选题要求

重点参照本通知提供的《课题指南》(附后),确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并申报选题,具体题目可另行设计。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修改。同时,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选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相关主学科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具备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能够确保在申报承诺的时限、经费、内容、成果前提下完成课题研究。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除外);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主持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1982610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工作关系在兵团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在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2017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兵团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4)凡在研或已结项的兵团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5)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

四、项目类别

本着鼓励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突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原则,2017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三类。

1.一般项目:结合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注重学术积累,突出决策咨询服务作用,支持学科发展。

2.青年项目:以项目为纽带,搭建兵团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培养的平台,立足提升青年学者学术素养、科研能力,为培养优秀兵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骨干奠定基础。

3.重点项目:重点对兵团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旨在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具有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着眼攻克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性重大课题,突出交叉性和融合性,凸显多学科合力攻关,形成较大突破性的探索创新成果。

  五、课题评审

按照项目资助的规定,结合国家和各省市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项目管理的办法,课题研究立项需由申请人(课题组)先行申报,经专家评审论证,符合立项标准者准予立项。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4-5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合理制定预算。不合理预算或夸大预算的,不予立项。

2.选题、研究的问题及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较广泛的指导性及借鉴性和较大的应用性。

3.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三年,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讲求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必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4.所有类别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填报一项为宜。完成时间从201710月算起。课题一旦申报立项,要严格按申请承诺执行。今后不再延缓课题完成时间、不再增加科研经费。对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研究的,申请人将被录入学术诚信记录。

5.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兵团级机关的申报课题由我办直接受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6.项目申报中涉及的学科,均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应用对策研究应注明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方向,如123……等。

7.申请人要按照《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8.申报截止日期20177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

1.申请书2份和活页8份,2份申请书夹8份活页的方式报送。申请书和活页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千字,必须用A3纸双面印制,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所需相关材料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skgh.xjbt.gov.cn/)下载。

2.以文科学院为单位申报,机关和其他单位申报的根据学科类别报到相关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各文科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材料逐一审核,审查无误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社科办。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以单位命名)及项目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格式从附件下载)发送至mhlpt@163.com

3.附件2、附件4中红色字体为注意部分,不能变动或者按照要求填写。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办联系。

联 系 人:米会龙       联系电话:2055500

科研处

2017613

附件1附件1:2017年度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附件2:2017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3:2017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附件4:2017年度兵团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附件5:2017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