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17-06-21   浏览次数:258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由我校科研处社会科学办公室按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7年 6月20日开通的“中后期管理系统”,请各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我校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在线审核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一式4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6月29日。

    学校拟定于7月初进行会议检查,纸质材料务必在6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办,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附件:
1.中检报告书.doc

2.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