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47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国家民委现开展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左右,二等奖20篇左右,三等奖40篇左右,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或推荐单位
  此次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学校作为推荐单位,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学校统一报送。国家民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及下列要求提交参评调研报告正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
  2.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
  3.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4.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7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调研报告或申报材料,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7.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8.涉密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对申报学院的具体要求
  1.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
  2.出具本单位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对涉密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涉密调研报告需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作者本人和推荐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二)对不涉密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使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2份,正文单独装订,不加封皮;
  2.每份材料包含: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盖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不涉密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申报学院需建一个以“发送日期+本单位全称”为标题的文件夹。其中,每篇调研报告需另建一个以“推荐一览表编号+报告题目”为标题的独立文件夹,内含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mhlpt@163.com
  (四)截止日期
  本次评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蓉  联系电话:0993-2055500

 

附件:

          1.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

     2.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