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办】关于填写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王静娅  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次数:650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通知要求,现将石河子大学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参考附件2)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定额补助式)(参考附件3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截止时间

科研处按照《基金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故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1519:00前完成结题材料的在线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朝外),装订成册,一式1份,各学院收齐后201811119:00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注:项目负责人先编制《资金决算表》,到计财处审核盖章,然后再网上填报《结题报告》,确保数据一致,最后盖过章的《资金决算表》与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并交过来)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联系人及附件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 自然科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娅 曾明军 0993-2058775

附件:附件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结题报告清单.xls

      附件2:填报说明.doc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定额补助式).doc

                                                             科研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