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洪军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213

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科成果统计

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新疆教育厅通知精神,2017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要求

    社科研究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调控、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领导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领导予以充分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支持,并指定专人负责社科研究统计工作。请各单位登录系统http://172.16.164.74:8080/school/schoolregist/register.do?actionType=init,认真负责填报,信息要规范、准确、完整,不要遗漏。

    二、统计内容

  (一)机构类

指各单位现有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

A、教育部文科基地;B、省级文科基地;C、校级文科基地。2017年度没有新增文科基地,只需把基地成员的2017年度的项目和成果转入即可。

 (二)人员类

  指各单位从事社科活动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学生、非编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注:按照年度变化,退休人员、辞职人员要删除,职称变动和人员调入的要及时更新(校机关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录入时务必将其注为“不统计”,)。学校审核中发现有些单位的人员信息不准确(如:出生年月、性别等),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注意核对每位教师的信息,准确录入,否则会影响今后各项基金项目申报。

 (三)项目类

  1.纵向项目:上级社科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以及省厅局级项目。注:经费(经费的计量单位为:千元,请录入时注意)要注意收支平衡,老项目可以直接复制工作量(学校统一复制,各单位不必重复操作),新项目要录入新信息并新增工作量。一般情况下,主持人工作量是3个月,参加人是1个月,要注意,如果个人主持或参与项目多,其工作量总计不能超过10个月。

  2.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石河子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注:不包括教学研究类项目,“211”项目。

 (四)成果类

  1.学术著作    

  A、专著;B、编著;C、教材;D、工具书和参考书;E、古籍整理著作;F、译著;G、电子出版物;H、译文

  2.学术论文

     A、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

     B、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C、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研究或咨询报告

     A、国家级采纳成果; 

     B、省级采纳成果;

     C、市级采纳成果;

    4.创作类成果

     A、音乐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B、美术类成果:展览、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C、体育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

     D、文学类成果:获奖、发表类作品。

  (五)成果获奖类:上级政府部门评选的获奖成果,包括部级、省级获奖成果。

  (六)学术交流

    A、学术会议;B、会议论文;C、学术交流

(七)专利(注:我校文科专利基本上没有,不用填写。)

    三、时间范围

本次仅统计201711日至1231日的各类社科成果,纵、横向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学术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或咨询报告以各级政府机构采纳时间为准;创作类成果以演出、展览、发表及获奖时间为准;学术交流以交流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登录http://172.16.164.74:8080/school/schoolregist/register.do?actionType=init”,进行规范填报。

   (二)数据填报时间:201814-2018118,务请各单位在此前完成此项工作,学校将对数据进行汇总呈报自治区教育厅。

    如在填表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科研处社科办。

    联系人: 陈洪军

    联系电话:2055500

  

                                             科研处

                                          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