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科成果统计
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新疆教育厅通知精神,2017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要求
社科研究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调控、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领导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领导予以充分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支持,并指定专人负责社科研究统计工作。请各单位登录系统:http://172.16.164.74:8080/school/schoolregist/register.do?actionType=init,认真负责填报,信息要规范、准确、完整,不要遗漏。
二、统计内容
(一)机构类
指各单位现有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
A、教育部文科基地;B、省级文科基地;C、校级文科基地。2017年度没有新增文科基地,只需把基地成员的2017年度的项目和成果转入即可。
(二)人员类
指各单位从事社科活动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学生、非编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注:按照年度变化,退休人员、辞职人员要删除,职称变动和人员调入的要及时更新,(校机关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录入时务必将其注为“不统计”,)。学校审核中发现有些单位的人员信息不准确(如:出生年月、性别等),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注意核对每位教师的信息,准确录入,否则会影响今后各项基金项目申报。
(三)项目类
1.纵向项目:上级社科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以及省厅局级项目。注:经费(经费的计量单位为:千元,请录入时注意)要注意收支平衡,老项目可以直接复制工作量(学校统一复制,各单位不必重复操作),新项目要录入新信息并新增工作量。一般情况下,主持人工作量是3个月,参加人是1个月,要注意,如果个人主持或参与项目多,其工作量总计不能超过10个月。
2.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石河子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注:不包括教学研究类项目,“211”项目。
(四)成果类
1.学术著作
A、专著;B、编著;C、教材;D、工具书和参考书;E、古籍整理著作;F、译著;G、电子出版物;H、译文
2.学术论文
A、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
B、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C、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研究或咨询报告
A、国家级采纳成果;
B、省级采纳成果;
C、市级采纳成果;
4.创作类成果
A、音乐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B、美术类成果:展览、获奖类项目及发表类作品;
C、体育类成果:表演、获奖类项目;
D、文学类成果:获奖、发表类作品。
(五)成果获奖类:上级政府部门评选的获奖成果,包括部级、省级获奖成果。
(六)学术交流
A、学术会议;B、会议论文;C、学术交流
(七)专利(注:我校文科专利基本上没有,不用填写。)
三、时间范围
本次仅统计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社科成果,纵、横向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学术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或咨询报告以各级政府机构采纳时间为准;创作类成果以演出、展览、发表及获奖时间为准;学术交流以交流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登录“http://172.16.164.74:8080/school/schoolregist/register.do?actionType=init”,进行规范填报。
(二)数据填报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8日,务请各单位在此前完成此项工作,学校将对数据进行汇总呈报自治区教育厅。
如在填表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科研处社科办。
联系人: 陈洪军
联系电话:2055500
科研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