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7年兵团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评审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郜建锐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458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2017年兵团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的形式审查、公告及异议处理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工作将于2018年1月15至20日进行。评审答辩会以远程视频形式进行,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人员、时间及要求

1. 答辩人员: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因特殊原因主持人不能答辩,可由第二或第三完成人答辩,但需提交书面证明报兵团科技奖励办公室。

2. 答辩时间:每个项目答辩25分钟,其中:项目介绍限15分钟,质疑答辩10分钟。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等候。(答辩顺序见附件)

3. 答辩要求:

研究开发类项目:重点汇报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技术难易程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与生态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推动、相关知识产权及论文等;

转化推广类项目:重点汇报是否符合科技与产业政策、转化推广技术的先进性、组织与技术集成创新性、转化推广工作的难易程度、应用转化与示范推广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推动及形成一定产业化规模与产业化作用等;

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从研究内容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研究内容的完整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科学发现程度,学术结论和观点被国内外学术界认可和引用情况,主要论文发表刊物或著作的影响,对学科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汇报。

二、 答辩材料

请在1月10日前,将多媒体(MS Office2007版本以上的PPT格式)汇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多媒体汇报材料限制在40页以内,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无插入动画,首页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被推荐人姓名)、完成单位、汇报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尽快通知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作好组织协调工作。

  

答辩地点:石河子大学行政楼四楼416视频答辩室

联系人:郜建锐

联系电话:0993-2058190

电子邮箱:813360114@qq.com

   附件:2017年兵团科技进步奖视频答辩时间表  下载.docx

  

科研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