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郜建锐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218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办农〔2018〕16号)要求,推动兵团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经研究,为落实好相关工作,现启动2018年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等的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近五年内,在农业生产中已应用成熟、效果显著、配套完善、可直接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重点领域包括: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副食品加工、农用物资装备、农业信息、农业能源、村镇建设、农林生态等。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近五年内,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已转化应用或具有转化应用潜力的高新技术成果。重点领域包括:农林植物优质高效生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现代食品制造、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等。

二、征集条件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1. 所填报的技术产品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2. 技术产品水平先进,具有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3. 需有成功应用案例和技术产品应用证明。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所填报的技术成果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2. 技术成果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近五年内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通过国家、省(直辖市)部级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评价、鉴定,具有转化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三、材料要求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1. 填报单位须逐项填写《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表》(见附件1),附相应证明材料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典型应用案例》报告,主要包括技术要点、成效和案例应用说明(1000字以内);

3. 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技术产品应用证明等);

4. 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

5. 所填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择);

6. 其他可以佐证所填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可选择)。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填报单位须逐项填写《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征集表》(见附件2),附相应证明材料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 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转化合同等);

3. 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

4. 所填报技术成果项目资助计划、获奖证书、技术验收鉴定报告等复印件;

5. 其他可以佐证所填报技术成果及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可选择)。

、报送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照填报材料要求,于2018年6月25日前分类汇总,统一将纸质版填报材料(一式六份)及填报材料电子文件(将每份填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征集类型+技术产品名称+填报单位名称”)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建锐

话:0993-2058190

E-mail: 813360114@qq.com


附件:1. 附件1 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表.doc

     2. 附件2 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征集表.doc

科研处

 2018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