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洪军  发布时间:2018-11-22   浏览次数:74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在研国家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填写附件3)

在研兵团级项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填写附件4)

其他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年度项目及单位资助项目、文化部项目、校级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校级文科基地培育项目等;(填写附件5)

基地:自治区文科基地、校级文科基地(填写附件6)。

2018年立项的项目不参加本次中检(详细名单见附件1)。

检查方式

各学院:按照国家兵团、文化部、石河子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本单位基地及在研项目经费使用进度、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重要事项变更、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由项目负责人依照项目类别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等中期检查材料

机关各部门:机关各部门在研项目由科研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中期检查。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机关各部门在研项目进行检查。同时,组织专家按照各学院在研项目40%的比例抽查中检材料,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抽检项目清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及相关单位在中期检查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检查工作的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三)检查重点

1.经费使用进度。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表上列出各项经费的支出明细,如实提交经费支出详单(学院审核盖章),各单位严格审核基地及在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2.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及学术影响。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需附复印件2份(专著附封面和版权页),科研管理部门对中期检查表所列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及基金项目标注的规范性进行逐项审核。阶段性成果属于以下情况的,须在中期检查表中注明:

1发表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上;

2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等转载;

3刊发于《成果要报》等重要内参;

4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得到相关领导批示;

5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项。

对代表性的成果做重点介绍(可加附件),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全国社科规划办和兵团社科规划办将择优进行宣传推介。

    3.项目变更情况。到期未结题的项目需延期应有充分的理由,并提交情况说明和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组成员变更或者成果形式变更等都须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已提交过延期或成员变更申请表的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提交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4)、《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总结》(附件6)等中期检查材料、在研项目经费支出详单(学院审核盖章)、汇总表(附件2)各1份及电子版,阶段性成果复印件2份,经院党委审核通过的年度检查综合报告的纸质版(盖章1份)和电子版。

同时,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中检材料上传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及审核工作

  

二、清理与结题

(一)清理与结题对象

2018年度各级各类应结未结人文社科项目(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23日-12月10日

(三)具体要求

1.2018年度自治区文科基地及校级应结未结科研项目均由学院和基地组织结题验收,以会议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他应结未结科研项目按相关管理办法报送结项材料。

2.各学院应重点检查结题项目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原因分析。

3.通过验收的校级项目,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修改完善结题材料,于12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上传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逐级审核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结题验收证书。

4.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以工作报告形式反馈科研处,同时提交结题清理汇总表(附件7)

5.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验收通过项目总数的20%进行抽检。抽检项目清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凡逾期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又无书面申请延期理由,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不再作为职称评定依据。

2.若在执行期间内由于不可预测的原因所造成不能按期结题验收者,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书面申请,并注明延期时间,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科研处。(自治区文科基地及校级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项目2016年前所立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三、结果通报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结题验收结果将向全校范围做出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社会科学办公室联系。

人:

其他项目中检及结题验收:付蓉

国家社科、兵团社科、基地中检:陈洪军

联系电话:2055500

电子邮箱:mhlpt@163.com

附件

1.2018年度须参加中期检查及清理结项汇总表.xlsx

2.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4.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5.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6.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总结.doc

7.结题清理汇总表 .xlsx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