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15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完善工程领域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工程领域人才评价质量,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商请有关单位推荐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请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推荐工作需在610日前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至科协办公室。
    、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联系人:鄢玮琦  郜建锐

联系电话:2057350

  箱:813360114@qq.com


附件一: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石河子大学科协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