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兵团国际科技合作等计划到期应结题验收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学院按照兵团科技局前期相关工作要求及《兵团国际科技合作等计划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团科发〔2014〕50号)执行,验收材料一律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格式和内容准备。
二、杰出青年创新资金专项由兵团科技局法规处组织集中会议验收,科研处负责督促,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准备好验收材料。
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计划由兵团科技局法规处组织现场检查和验收,科研处负责督促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准备好验收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清单、购置票据等)。
四、国际科技合作、青年科技创新资金专项等计划项目委托学校科研处组织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准备好验收材料,届时将安排会议验收。
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因客观原因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的可提出一次延期验收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问题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对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和到期不验收的项目,兵团科技局将进行网上公示,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两年申报兵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联 系 人:齐鲁壮
联系电话:2055720
附件2:《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团科发〔2014〕50号)
科研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