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一附院、动科学院、理学院、生命学苑、水建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药学院、食品学院、农学院:
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及时开展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53号》(见附件),对2003年12月—2014年12月执行完成、应结题项目进行清理,我校有26个项目尚未结题验收。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文件要求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验收工作,考虑到项目执行时间较长、验收程序简单,请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对于已调走或工作变动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申报时所在学院联系并督促完成验收工作。教育部将对不按要求完成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学校和项目负责人本人都有不利影响。
我校项目均为20万以下项目,项目负责人只须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格式》(附件2)进行填写,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stmp.moe.edu.cn),使用当时申报时的账号提交结题报告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未尽事宜,请认真查阅文件或联系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齐鲁壮
电话:2055720
附件1.关于及时开展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