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和目的
亚非青年科学家来华计划支持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来我国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工作。该项目旨在促进我与亚非国家科技人员交流,帮助亚非国家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构建中外科研机构、大学与企业间长期合作关系。
二、接收对象标准
来自亚非国家(不含日本、新加坡、以色列、中亚地区国家),重点支持来自东南亚、非洲国家的青年科学家。
年龄在45岁以下(韩国派遣青年科学家要求40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验,或有博士学位(韩国派遣青年科学家要求有博士学位)。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能力。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工作。
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工作。
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科技部将为列入计划的来华青年科学家提供每人每月2000美元的资助,用于其在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各类保险。
资助经费将以人民币下拨来华青年科学家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下发资助确认书当天汇率计算。
所有科技部资助经费需用于来华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和生活,接收单位不得克扣或计提管理费。
四、申请步骤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通过各相关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科技部官方网站 (www.most.gov.cn)发布空缺岗位信息。
对岗位感兴趣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直接与相关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并与接收单位沟通(每位科学家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接收单位向愿意接收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发放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同意书。
符合要求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即获得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同意书的科学家)填写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同意书递交本国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各国科技主管部门收集并审核相关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的申请资料,为符合条件的青年科学家出具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推荐函。
各国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申请材料递送到指定地址(邮寄地址请见联系方式),以此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申请资金支持。申请资料应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申请表、接收单位出具的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同意书、本国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推荐函。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根据外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决定将给予资助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名单。对于给予资助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通过外方科技主管部门发放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确认书。
接收单位与取得确认书的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签订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委托合同。
相关接收单位协助亚非国家青年科学家办理来华有关手续。
五、 申请流程图
六、 联系方式
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网站http://www.tysp.org/
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齐鲁壮 2055720
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需求,提出需求岗位后联系科研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日。
此工作为长期工作,如有需求的学院可随时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