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蓉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40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 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5年6月20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以上招标文件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网络申报由校科研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的填写及汇总。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材料包括:《投标评审书》一式8份,并将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办邮箱mhlpt@163.com
3.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4. 招标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蓉,电话:2055500。
附件:1.招标课题指南.doc
科研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