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齐鲁壮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444

各学院、实验室,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5〕154号)要求,经兵团科技局研究,决定开展兵团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调查单位为各师农科所(院)、建科院、新疆农垦科学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及建有兵团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区域创新基地等研究实验基地及其科技基础条件的基本信息。

(二)调查内容。结合兵团实际,调查各单位原值2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状态、利用和共享情况;生物种质保藏机构及其保藏的种质资源基本情况;科学数据库建设和利用情况;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基本情况,法人单位概况等。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具体内容见附件2。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4年度。

(三)较往年调查内容有变化部分

1.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表细化分为四张表:大型科学装置基本信息表、科学仪器中心基本信息表、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基本信息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表。

2.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去除替换为:科技资源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3. 生物种质资源保藏机构(设施)表指标进行了缩减,去除了分项表:科技活动人员基本信息表、人才培养情况表、仪器设备清单表的填报。

二、 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数据采集与填报(6月23日-8月15日):各师科技局、院(校)科技(研)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

(二)调查数据审核与汇总(8月15日-8月20日):各师科技局、院(校)科技(研)处对所属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查,督促各单位向填报系统汇交数据。

(三)数据核查与整理(8月21日-8月31日):兵团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校正、分析、总结,向国家平台中心提交数据。

三、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调查的仪器设备必需是科学仪器设备,不包括生产制造及其辅助设备等。

(二)所有填报单位都通过“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汇总(网站填报地址及系统开通时间致电通知)。已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继续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新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口令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获取。

联系人及电话:

兵团科技局             李娟(政策指导) 0991-2896259

                                 赵亮(技术支持) 0991-7798102

石河子大学              齐鲁壮   0993-2055720


附件:

1.参加调查单位(机构)名单 下载

2. 国家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 下载


兵团科技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