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申报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曾明军发布时间:2015-07-24浏览次数:817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二)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三)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兵团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推荐评审,并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 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 推荐名额分配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石河子大学2名。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石河子大学1个。

四、 支持措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依托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三)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入选对象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促进人才、项目和基地的结合,加强管理和跟踪服务,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境内外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

五、 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一)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经兵团科技局连续再次推荐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四)依托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各自权限,于8月25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确认提交。经兵团科技局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对象、正式提交科技部后,将正式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于2015年9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    齐鲁壮      2055720

                  曾明军       2058190


科研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