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现将启动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度专项的申请对象为人事处认定的我校2015年(含2014年未获得资助的)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具有学位证和毕业证)。
2、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学院对研究方向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对与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4、申请书一式七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学院审核盖章),骑马装订,经单位审核研究方向和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材料、电子版及各单位申报清单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5、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齐鲁壮
联系电话: 2055720
4.石大校发[2007]191号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doc
5.石大校发[2014] 144 号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