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5浏览次数:364

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及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传染病专项)已被列为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之一, 2016年度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并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课题遴选方式

(一)主要内容。继续以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能力和降低三病两率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研究重点,加大专项成果在示范区的推广应用。加强与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的衔接,对重点任务给予稳定支持。已在本专项十二五计划中立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遴选方式。2016年课题组织主要采取滚动支持为主、定向择优委托为辅的方式。本次申报仅限于已通过专项2015年组织的预评估且列入十三五计划研究内容的课题,及根据传染病防控急需而组织的少量定向委托课题。此次不受理自由申报课题。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如申报人同时负责或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课题,合计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

5)现任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专项课题;

6)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港澳台科技人员: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3.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对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课题数量有所限制。在每一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本专项课题。

    4.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取消个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课题材料填报方式。传染病专项2016年度非涉密课题申报将统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本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课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仍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并派专人送达。

(二)立项组织流程。

1)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科技发展中心。

2)填报时间。网络受理时间为20151015日至1024日。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号码:010-6852310868520906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 高新技术办公室 曾明军 2058190

科研处 基础研究办公室 王静娅 2058775

                                                                          科研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