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师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师市知发〔2015〕11号
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师市自主创新能力及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根据《八师石河子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师市知发〔2012〕8号),师市知识产权局启动了2015年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之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已转化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尚未获得授权,但已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发明专利也在资助范围之内。
PCT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暂不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一)《八师石河子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报表》一份。
(二)职务发明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效证明及复印件一份。非职务发明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采用A4纸复印。
(三)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尚未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均采用A4纸复印。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5年10月14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已获得过资助的专利不得再次申报,一旦发现重复申报,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八师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党政服务中心17楼11711室)。
联 系 人 :魏妍丽
联系电话: 2068390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联系人:侯伟
联系电话:2058190
八师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