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兵团科技局《关于征集兵团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兵团科技局下发的《关于征集兵团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凝练,加强与疆内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强强联合。
二、学校安排:
1、11月25日,各学院将拟申报的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
2、11月3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择优推荐至兵团科技局。
联系方式:曾明军2058190
科研处
2015年11月6日
兵团机关发电 |
发电单位 | 兵团科技局 | 签批盖章 | 黄 斌 | ||||||
等级 | 平急 | ·明电 | | 兵科发电〔2015〕65号 | 兵机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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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兵团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三次、十四次党委扩大会议和兵团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科技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在“十二五”顺利启动兵团重大科技项目的基础上,“十三五”将继续大力实施兵团重大科技项目,以不断强化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现面向兵团全面征集重大科技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围绕兵团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支撑和引领兵团“三化”发展建设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集成创新,解决经济社会生态发展中涉及全局性、跨区域的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城镇化方面持续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和保障居民健康、灾害应急、资源节约应用、城镇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方面持续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现代化方面持续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物提质增效、提升加工附加值等。近期优先支持棉花产业提质增效、草食家畜科技创新、纺织服装产业绿色发展、绿色城镇建设、医疗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示范等。
二、按照“需求导向、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整合资源、强化集成”的指导原则,项目申报牵头方要突出产学研合作和横向联合,注重科技创新与集成、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后应形成预期标志性产品和建设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凸显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三、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企业牵头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2。
四、鼓励借助对口援疆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援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优先支持受援师与对口支援省(市)以及兵团有关单位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联合进行申报项目;优先支持援疆两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兵团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查、推荐和上报工作,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六、书面材料(两份)寄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延安秦新忠
联系电话:0991-2896169
附件:兵团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书
兵团科技局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兵团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一、立项必要性
(一)立项对兵团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影响
(二)项目预期效果
二、已有工作基础
(一)项目主要研究技术内容的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
三、研究内容与目标
(一)研究内容(含课题设置)
(二)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三)主要技术指标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五、推荐参与单位
六、项目经费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