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付蓉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123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计划服务于各文科学院的学科建设,将中青年教师的科研与学院的学科建设紧密结合,达到教师科研能力提高和学院学科发展的目的。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教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应申报。培养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培养中青年教学科研工作者,教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已有较高的科研素质,应主要申请立项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办理完鉴定结题手续的不能申报;2014年度和2015年度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及兵团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且未完成结题者不能申报。

三、申报与推荐要求

1.项目申报前务必认真阅读“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申报与推荐。

2.项目选题应密切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服务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研究一般不超过三年。2015年度项目申报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 2015年12月--2018年11月;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和论文。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从通知附件下载。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必须论证该项目选题的意义、价值,特别是与学院科研方向、学科建设目标之间的关系。

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资助指标分配方案进行推荐。

5.申请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用4号仿宋体字或楷体字,1.5倍行距),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各不超过150字;申报项目须提交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mhlpt@163.com),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办公室。

6.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付蓉       联系电话:2055500       邮箱:mhlpt@163.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人文社科中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3:2015年石河子大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指标.doc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