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校级文科基地:
按照《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40号)有关要求,为及时全面了解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进建设,决定开展重点研究基地建设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与要求
检查工作主要以《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任务书》和《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2013—2015年)》为依据,从制度建设、条件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人才培养引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合作、信息资料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重点结合产出成果和智库建设方面进行总结。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各重点研究基地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基地自查。自接检查通知之日起,各重点研究基地填写《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工作总结》(附件1)、《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考核表》(附件2)和《石河子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
(二)学校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拟于1月份赴各重点研究基地检查,届时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研究基地各项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逐一评价。请各基地负责人准备3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内容,然后由专家对重点研究基地条件建设、档案管理、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等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到各个基地。
二、检查结果
学校将根据各重点研究基地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结合各重点研究基地报送的考核材料所反映的情况,确定年度检查结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和实施下一轮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出现下列情形的,将视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减少或暂停拨款、取消资格等处理。
(一)未按计划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院经费投入未到位、支持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未落实;
(三)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因长期在外、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主持研究工作;
(四)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建设经费。
四、其他事宜
(一)检查时间。学校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要求。请各有关校级文科基地于2016年1月10日之前将附件1、2、3材料各8份报送学校科研处社科办,电子版请发送至mhlpt@163.com。附件材料按照附件4的要求报送1份纸质版。
联系人:刘涛 陈洪军
联系电话:2055500
Email:mhlpt@163.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工作总结.doc
2、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建设考核表.doc
3、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评分表.doc
4、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核填报要求及评分说明.doc
5、《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6、《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doc
科研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