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最新项目结题通知要求,现将石河子大学2015年度应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结题报告在线撰写提交(2015年12月28日前完成)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请认真参考附件2填写说明来填写)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故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2月28日前完成结题材料的在线撰写并提交。
二、结题报告纸质版提交(2016年1月4日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已审核),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纸质版结题报告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除外),装订成册,一式2份2016年1月4日19:00前报送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娅 曾明军 0993-2058775
科研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