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郭伟发布时间:2021-11-09浏览次数:1493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石大校发[2017]191号)及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96号的通知,现将启动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年度专项的申请对象为人事处认定的我校2021引进23人在职培养22人的博士45人已获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在人事处归档)。

2、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向南发展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学院党委对申报材料研究方向和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审核,并以党委的名义推荐上报

3、与博士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4、申请书填报方式:参见申报书模板。

5、截止时间:请于11月22日(周一)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由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统一收齐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科研处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9室)。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系 人: 郭伟    联系电话:0993-2055058   

6、如对名单有异议,引进博士请联系人事处白老师:0993-2058036,在职培养博士请联系人事处李老师:0993-2058621。

 

附件:1、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石河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项目申请书

3、石河子大学2021年新入职及在职培养博士名单

4、石大校发[2017]191号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

5石大校发[2018]96号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的通知

6石大校发[2017]192号关于修订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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