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丽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745

各学院、学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 一)单位提名

各单位党委提名本单位候选人1名。经学校科协形式审查、推荐小组评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议后推荐至兵团科协。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兵团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立足兵团、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南疆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拟提名的候选人,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科协、团委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由学校科协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八)坚持标准,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予推荐。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申报情况、推荐产生方式、学院党委意见等。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各单位党委公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由候选人具体工作单位填写,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意见一栏由兵团科协填写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以上材料于2022113日前报送科协办公室(中区行政楼32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2293716952@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

电话:2057350 18097586532

电子信箱:2293716952@qq.com

 

附件: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石河子大学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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