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科研助理的招聘工作,经学校同意,现开展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广泛吸纳毕业生就业。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聘用管理按照《石河子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任务来完成,积极动员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助理的招聘工作,并按照学校录用人员政审要求做好拟聘人员的政审。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认真填写《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表》(附件1),按照招聘要求开展招聘选录。
附件:1.石河子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研究生院
科 研 处 计 财 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