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兵知监发〔2023〕13号)文件,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倡导创新文化,营造高校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结合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兵团市场监管局、兵团教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为新疆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二)被推荐人为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被推荐人具有一定的科学精神和研发能力,在技术难题解决和主要技术方案中有突出贡献。
二、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二)被推荐人参加发明创造相关活动和获得奖励情况,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三)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
(四)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请所在学院对本科生、研究生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后择优报送科研处,学校遴选后,统一报送兵团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学校推荐名额10人)。
四、评选奖励
兵团、自治区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对被推荐人的专利进行数据分析和专家评审,届时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于4月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7室)。
联系人:侯 伟 魏俊伟
联系方式:2058190
邮 箱:65981625@qq.com
附件:1.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
2.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
2023年4月3日
科学研究处
附件2-2023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