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通知发布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共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及单位及时通知老师关注通知的内容,根据通知要求、申报资格、申报方式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积极联合、联系优势科研单位和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根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的申报原则,请各牵头或参与申报单位必须提前在科研处备案后方可申报,用印必须经科研处同意,避免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3.具体事宜请与科研处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 虹 联系电话:2055515
通知及申报指南(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重要提示:指南文件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