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小莉发布时间:2023-07-17浏览次数:275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此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兵团第八次党代会和兵团党委八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安排,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开展重大理论研究和理论阐释为主攻方向,坚持以解决兵团改革发展稳定面临重大问题为主旨目标,充分发挥兵团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兵团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做好新时代兵团工作提供强大思想理论支撑。

二、参考选题

申请人可依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申  报,也可根据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拟定选题申报。拟定的申报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并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三、资助方式

  2023年拟立项项目47项。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经费管理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执行。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工作关系应在兵团,应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相关学科的学术资质。

(三)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五)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815日后出生)。

(六)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工作关系在兵团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七)申报单位必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8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四)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兵团社科基金项目。

(五)立项后凡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成果要求

(一)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以专著、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工具书等类别呈现。所有类别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填报一项为宜。

(二)项目研究周期

课题立项时间从202312月算起,立项后要严格按申请承诺执行。应用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8个月;综合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基础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对逾期未完成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清理期定为立项后第四年的1031日前。能够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兵团党委宣传部理论处审批。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的,申请人将被录入学术诚信记录。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七、申报方式

(一)《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以申报人姓名建文件夹)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时间为2023717日至813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和申请汇总表(单位盖章)、1000字项目简介(一式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光盘)报送科研处。

 修改后报送材料: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和申请汇总表(如有改动须提交)、1000字项目简介(如有改动须提交)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光盘)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孙小莉

     联系电话: 13779202275

 

     附件1兵团社科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兵团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4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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