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林草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填补行业标准空白,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林业行业标准项目(自筹)的通知》(科标字〔2023〕23号)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标准项目应符合《林业和草原新型标准体系》。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标准项目应符合标准申报要求,前期有研究成果并完成验证。
(三)标准项目第一起草人应具备相关条件,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限报不超过2项,存在超期未完成在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标准项目计划下达后,应在18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
(五)标准制修订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参照《林业和草原新型标准体系》四类标准(生态建设类、产业发展类、社会服务类、其它综合类)中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组织申报“公开征集”行业标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9月5日前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郜建锐 魏俊伟
联系电话:2058190
附:1.林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科研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