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厅函〔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8号)

教财厅函【20198

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18)122 )部署要求.为推动解决科研人员反映的"报销繁"问题.建立起便捷高效的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以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为导向,准确定位难点、指点,查找本单位在落实科研资金管理自主权中的繁文缛节,提出解决办法.

树立服务理念.树立服务科研人员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提供高效便捷的报销服务.

优化管理流程.认真梳理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层级,依法依规简化报销程序,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要求,提升管理效率.

二、工作要求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住,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财务、科研、信息、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本单位科研经费“报销繁”的问题.并将解决科研作费"报销繁"问题作为进一步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中央政策文件落地见效.

()全面清理现有制度.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等具体要求,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和有碍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縟节,并进行修订完善.

()深入查找并解决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经费使用、岗位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简化报销程序、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要求,在符合各项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合理的报销管理机制.对不敢落实国家政策、自行"加码"、层层设限的单位,我部将督促其进行整改.

()推动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结合本单位自身情况,

加强财务助理聘用及管理机制的设计和创新,为项目(课题)

提供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等专业化服务,切实将科研人员从经费报销中解脱出来。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本单位科研项目和经费费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网上审批、财务报销、信息查询等管理一体化,推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报销效率和便捷化水平。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及时收集、梳理和汇总本单位一线科研人员的意见建议,采取专题培训、网上答疑等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政策精神,释疑解惑纠偏纠差,澄清认识误区,促进形成共识。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已开展工作情况(含典型经验做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和有关建议,形成本单位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工作总结,以正式公函(一式两份)报送我部。我部相关司局将持续跟进各单位政策落实,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322日前将正式公函分别报送教育部

财务司、科技司,电子文件上传至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

()联系方式

教育部财务司李宁 66097194

教育部科技司潘晓宇 王 骁 66096685/66096298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

邮编: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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