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学校科研处将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进行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
二、答辩要求
1、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每个项目验收时间为4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15分钟,形成意见10分钟。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于2015年9月7日前验收材料一式7份报科研处。
3、项目通过验收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同时完成兵团科技系统网上验收材料提交工作,如未按时提交,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经费决算需进行审计等工作的提前做好安排。
2、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方式:王静娅、曾明军2058190
齐鲁壮2055720
附件:
2、兵团2014年到期应结题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调整).xls
科研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