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科发〔2014〕50号)规定,及兵团科技局《关于清理兵团软科学等到期项目的通知》前期工作安排及要求,兵团科技局将组织对兵团软科学到期项目进行集中会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11月7日全天;会议地点: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二、验收要求
(一) 验收项目范围:见附件“石河子大学兵团软科学项目清理验收名单”,主要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项目负责人多媒体汇报10分钟,专家质疑、评议、反馈验收意见及建议20分钟。
请参会人员按要求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室,验收项目答辩具体时间、顺序见附件。
(三) 参会人员:各项目主持人及相关研究人员1-3人。
(四) 验收项目均须在11月6日12点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和材料的电子版:
1.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9份(见附件)
2.兵团软科学项目任务书--3份(负责人已持有,自行复印)
3.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研究报告--各9份(见附件)
4.项目经费决算表—9份(计财处网站在线打印,加盖财务公章)
5. 附件证明材料:所发论文、调研成果、采纳证明等—3份
6.工作总结—3份(1.项目概述;2.计划任务及考核指标;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解决的关键技术;5.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新品种、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方法,样机,专利及技术标准,论文专著,人才培养,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6.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分析;7.经费决算表;8.组织管理经验;9.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7.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兵团软科学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上年已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验收。
(五)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验收委员会建议修改完善验收材料,同时网上录入验收项目信息,并生成验收证书纸质文本后,将相关验收材料一式一份、在线下载的验收证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报至科研处社会科学办公室。
(六)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问题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七)对第二次仍未通过验收和到期未验收的项目(不含申请延期的项目),兵团科技局将进行网上公告,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两年申报兵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米会龙2055500邮箱:mhlpt@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