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基金申报的质量,学校拟对2022年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进行校内论证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论证范围
2022年度新申报的国家自然基金面上、地区和青年基金项目;2022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优青项目。
二、项目论证形式
由科研处与学院联合组织论证,面上、地区和青年基金项目的组织论证工作由学院负责,重点和优青项目的组织论证工作由科研处负责,论证专家咨询费统一由科研处承担。
三、项目论证时间
2022年2月25日-3月6日
四、论证要求
1、论证工作本着自愿参加原则,如不参加者需报备学院,并自行联系3位专家填报“石河子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见附件3),由学院汇总于3月6日前上报科研处。
2、此次论证主要针对2022年度新申报的国自然项目,2021年度申报但未获批且已参加过校内论证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论证。
3、建议各学院利用对口支援、绿洲学者等各种渠道,积极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论证,在符合防疫要求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项目论证工作。
4、按照财务报销要求,论证结束后,学院将论证议程和专家咨询费(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科研处自然办。
附件:1、论证议程(模板).docx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自然科学办 王静娅
联系电话:2058775
科研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