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时效和质量,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根据兵团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兵团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202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19、2020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020、2021年立项的兵团社科项目基金项目;
二、清理时限
1、国家社科项目
2019年立项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
2020年立项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4月10、9月10日。
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019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4月10日;
2020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
3、兵团社科项目
2020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4月10日;
2021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4年6月10日、9月10日。
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清理期限前,提交全套申请鉴定结项材料。
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在研究期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书面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并承诺完成时间。
三、清理要求
1.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项目负责人,督促其在清理期限内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2.对本单位结项项目成果严把政治方向关,对涉及敏感问题的要重点审查。
3.请各学院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的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临近清理期限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清理项目及结题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付蓉
兵团社科项目:孙小莉
联系电话:2055500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兵团社科基金清理项目清单.xlsx
附件4: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及相关管理文件(修改版).rar
科研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