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评估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兵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兵团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兵团科普教育基地发展,组织开展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评估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一批兵团科普教育基地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符合《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附件1)规定,自愿申报兵团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

(二)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兵团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近两年的科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效果,特别是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有关资料;体现基地风貌或科普活动的照片3-5张(JPG或JPEG格式)。签章完备,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和盖章pdf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zdxkx@163.com。

二、评估兵团科普教育基地

(一)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激励引导兵团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科普展览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提升整体科普服务能力,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二)评估对象

石河子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名单(附件3)。

(三)评估材料

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评估报告(见附件4)、科普教育基地活动照片(照片需配文字说明)或视频等。推荐材料、评估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23年10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评定为“合格”的继续命名为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评定为“优秀”的择优命名为兵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评定为“不合格”的,需在一年内进行整改,重新评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会龙  鄢玮琦

联系电话:2057350

  箱:shzdxkx@163.com


     附件1: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pdf

附件2: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3:石河子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名单.docx

附件4:2021-2023年度兵团科普教育基地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docx


 

 

石河子大学科协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