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兵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根据《兵团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兵财行〔2021〕172号),切实组织好2022年度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现将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领域
(一)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
为加快兵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拟对机械装备制造、煤电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节水、纺织、建材、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与信息、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兵团等兵团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等领域中的发明专利转化运用项目进行支持,对促进兵团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所形成的核心技术专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示范单位和区域重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二)兵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推进项目
为指导企业建立较为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贯标工作流程,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战略运用能力的快速提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拟对兵团辖区内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基础的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以下简称贯标)进行支持,其中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示范单位和兵团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
1.有较强的创新开发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目标任务明确,具有专利实施的基本条件,有能力为项目的实施完成提供足够资金保障。
2.申报项目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具有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应用或产业化前景明确,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且尚未在兵团获得知识产权专项资助过的项目。
3.项目相关专利证书、专利的说明书、营业执照及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限项申报。石河子大学申报不超过3项。
(二)兵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项目
1.申报单位为兵团控股或在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可靠。
2.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拥有至少3件以上(含3件)专利,有专人负责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能在兵团知识产权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贯标工作。
3.有意愿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能持续运行及不断改进知识管理体系,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包含:1.项目申报书;2.附件--各类相关印证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件。
(二)报送时间。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截至时间2022年1月1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1.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申报书.docx
联系人及电话:郜建锐 侯伟 0993-2058190
邮箱:813360114@qq.com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1年12月30日